工人日报-中工网记者 吴铎思 实习生 李岳洋
6月30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《昌吉回族自治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。
据介绍,目前昌吉州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23.84万人,占总人口的17.16%。为解决养老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《条例》以“小切口”立法形式,共27条,重点围绕明确政府职责、完善设施建设、推进医养结合、强化家庭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。
巨海成 摄
发布会上,昌吉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忠介绍,《条例》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:一是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,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职责;二是强化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要求,新建居住区人均用地不少于0.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;三是推进医养深度融合,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签约制度;四是破解适老化改造、护理队伍建设等现实难题;五是确立了子女护理假制度,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,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。
为确保《条例》有效实施,昌吉回族自治州各职能部门已制定配套落实方案:州民政局将启动“金色晚霞”助餐服务计划,同时在今年计划投入733万元,完成650余户特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。州卫健委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设立老年医学科,为失能老人提供家庭医生巡诊等上门服务。州住建局将聚焦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“四同步”政策落实落地,确保配套设施保质保量交付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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